根据《国务院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江苏菲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缆、光缆设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光缆、光缆设备生产项目
建设地点:宿迁市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1号
建设单位:江苏菲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/意见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(2024.02.22-2024.03.21)
附件: